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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行按期满足TLAC 第一阶段要求,需持续关注下一阶段达标进度

惠誉博华 / 银行 / 中国 / Tue, 2025年05月27日

根据监管要求,2022年以前被认定的中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需分别在2025年及2028年初分阶段满足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风险加权比率(TLAC/RWA)不低于16%及18%的要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银银行(四大行)均在2022年前先后被认定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而交通银行在2023年被认定为G-SIB,应当自被认定之日起三年内(即2027年前)满足TLAC第一阶段要求。《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规定,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应当同时满足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比率要求和缓冲资本(包括储备资本、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监管要求。综上,按照累加计算,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TLAC/RWA”比例需分别在2025 年和2028 年初达到20%和22%,而交通银行该比例则需在2027 年初达到19.5%。

目前四大行已顺利按期满足第一阶段TLAC要求,各机构2025年一季度“TLAC/RWA”比例均超过20%的最低要求,其中工商银行与建设银行上述指标分别达到21.8%即21.9%,处于四大行中较高水平,而中国银行及农业银行同期指标分别为20.7%及20.5%。交通银行入选G-SIB时间相对较晚,其一季度末“TLAC/RWA”比例为18.7%,水平上较四大行整体存在一定距离。但另一方面,该行须于2027年满足第一阶段达标要求,时间上存在较大空间。从各机构总损失吸收能力的构成上来看,监管资本依然为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平均占比超过85%。

整体而言,五家G-SIBs中有部分机构目前总损失吸收能力已能够静态满足下一阶段达标要求,其余机构预计在获得财政部注资之后将静态达标或减少其总损失吸收能力补充压力。另一方面目前距离四大行2028年第二阶段达标日期,及交通银行2027年首阶段达标日期仍存在一定距离,因此不能排除上述情况在未来出现变化。若未来几年风险加权资产增速保持平稳,惠誉博华预计五家中国G-SIBs均能按期满足下一阶段总损失吸收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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