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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点评 较巴塞尔“指引”更加精细和明确,国有银行前瞻性突出,拨备有进一步下降空间

惠誉博华 / 银行 / 中国 / Wed, 2023年02月22日

本次中国监管机构对于金融资产分类的修订符合巴塞尔委员会制定准则的标准,且更加精细和明确,对于中国商业银行而言更具可操作性和可比性,重组贷款的修订也进一步与国际规则接轨。
国有银行风险管理前瞻性突出,逾期天数超过90天纳入不良料将加大尾部城商银行不良资产增加压力。已减值贷款与不良贷款存在剪刀差,减值贷款纳入不良对头部银行资产质量冲击较为有限,隐性风险资产有望加速暴露,中国商业银行资产质量分类和披露与国际银行的可比性进一步提高。
在影子银行业务大幅下降且资产分类与国际进一步接轨前提下,目前中国商业银行拨备覆盖率监管要求和实际拨备情况仍明显高于其他地区监管标准和同业平均水平,在监管要求与国际接轨趋势下,中国商业银行拨备覆盖率监管要求和平均拨备水平与国际同业对比仍有一定下降空间。
 

2月11日,银保监会、央行联合制定的《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办法》共六章48条,较2007年原银监会发布《贷款风险分类指引》进行了大范围的修订。《办法》旨在借鉴巴塞尔委员会《审慎处理资产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基础上,结合中国本地实践,制定出了符合《指引》标准,并且更精细且更具实操性的分类规则。惠誉博华通过对比巴塞尔《指引》和中国监管《办法》,总结国际准则和中国监管规则的异同,并聚焦《办法》对商业银行资产质量的影响,结合与海外商业银行拨备覆盖水平对比,对《办法》如何影响中国商业银行信用质量进行前瞻性的点评。

 

《办法》符合巴塞尔《指引》要求标准,且更加精细和明确,在中国更具操作和可比性

 

2017年,巴塞尔委员会发布《审慎处理资产指引-不良和宽容类敞口的定义》。巴塞尔委员会在金融危机中意识到,全球各地的监管机构和投资者很难在统一的统计标准口径下对比银行的资产分类和财务信息。不同司法管辖区统计和分类的“不一致性”在发生危机时更加大了不确定性,使得试图比较银行业绩和风险的监管机构和投资者面临困难。为解决这一问题,巴塞尔委员会对全球不同司法管辖区内的商业银行资产分类进行调研,发现在实操过程中全球不同地区差异极大。为解决这一问题,推动全球商业银行资产分类的可比性,巴塞尔委员会制定了《指引》,并对两个重要的术语“不良”(Non-performing)和“宽容”(Forbearance)资产明确了定义指南,旨在通过提供相对清晰的定义,帮助改善对“不良”和“宽容”的识别和监测,促进全球监管对于资产分类的一致性,以及对资产监管报告的一致性。
由于巴塞尔《指引》是一份全球通用的指南性文件,需要保证其能够在不同司法管辖区内普遍适用,因此其中对一些难以进行严格统一的条款,给予各地监管机构一定的自主裁量权。中国资产风险分类《办法》是在结合中国市场特色及本土监管实践,并整合旧版《贷款风险分类指引》以及巴塞尔指引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对比巴塞尔指引,《办法》在具体分类措施上相对于指引更加精细和明确,且对于中国商业银行具体实施更具操作性和可比性。
我们对中国监管机构以及巴塞尔委员会资产分类进行了对比,并总结以下主要的异同。首先从分类上,《办法》继续延用中国正在应用的五级分类方法,分别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而巴塞尔指引仅要求至少两类分类,分别是正常类和不良类,但同时额外定义宽容类资产,被划入宽容类的资产需要更进一步对比相关标准,以确认相关资产进一步纳入正常还是不良。中国五级分类将正常和关注划入正常类贷款,其他为不良贷款,较巴塞尔指引更加精细且完全满足巴塞尔委员会分类标准。此外,经过对比发现,巴塞尔委员会定义的宽容类贷款与中国的关注和次级类定义有较大重合,整体分类框架和标准趋同。
针对非零售资产,巴塞尔委员会规定当任何重大风险敞口出现不良时,银行必须将该债务人所有敞口划入不良,但对于重大风险敞口定义可由本地监管机构予以确定。对比中国资产分类监管

 

《办法》,超过10%划入不良则债务人资产全部划为不良,该部分10%的中国监管定义比例与巴塞尔委员会“重大风险敞口”直接对应。而针对零售资产,《办法》和指引基本一致,但中国《办法》更加详细和明确。
本次中国《办法》的修订,包含若干与巴塞尔委员会指引保持一致的内容,体现出中国资产分类监管要求进一步与国际接轨的趋势。例如,关于企业集团成员违约相关规定两者基本一致,即集团成员违约并不必然导致其他成员也被划分为不良;本次《办法》对于重组资产进行更宽泛和明确的定义,调整之前重组资产必须进入不良的划分规则,本次修订后划分的不良亦有可能转入关注类,尽管重组贷款划分看起来似乎有所放松,但实际上更加宽泛和明确的定义,显著扩大了重组贷款的范围,划分为重组贷款的规模或显著增加。《办法》中重组贷款定义与巴塞尔委员会指引规定的宽容类资产有大量重叠部分,两者异曲同工并相互呼应,另外宽容类贷款与《办法》在划分不良的处理也较为相似,亦需进一步评估确定是否纳入不良,因此我们认为本次对于重组贷款的修订进一步向国际规则靠拢。
对于不良类转正常类贷款,中国《办法》则比巴塞尔指引严格不少,如巴塞尔《指引》规定转正常类需债务人没有逾期90天以上重大风险敞口,但中国《办法》规定必须偿还所有逾期债务;巴塞尔《指引》要求至少正常还款3个月以上,中国规定必须6个月或两个还款期(孰长原则确定)正常偿付。此外,对于复杂的资产管理产品,中国资产分类要求以穿透性原则进行分类,巴塞尔指引中则没有对相关规则进行阐述。
综上,通过对比中国和巴塞尔委员会对于资产分类的政策性文件,惠誉博华认为本次中国监管机构对于资产分类的修订符合巴塞尔委员会制定准则的标准,且更加精细和明确,《办法》的实施对于中国商业银行而言具有可操作性,亦使得中国商业银行资产质量相关指标与国际银行更具可比性。另一方面,《办法》在若干分类细节上要求甚至严于国际准则,体现出中国监管机构对于金融机构审慎监管的趋势。
 

尾部城商银行存在不良资产增加压力,国有银行风险管理前瞻性突出


中国新版《办法》与之前规则相比更加强化了逾期天数与五级分类的对应关系,明确规定逾期超过90天的金融资产应至少归为次级类,老版《贷款风险分类指引》未对逾期天数与五级分类等级关系进行明确要求,部分银行以担保或抵质押充足为由,未将全部逾期90天以上的金融资产纳入不良范畴。
2018年至今,国有银行逐步强化不良资产的认定标准,“逾期大于90天/不良贷款”指标逐年下降,截至去年6月底约为52.79%,即约一半的贷款逾期未达到90天已被认定为不良,国有银行风险管理前瞻性突出。其他类型银行表现不一,股份制银行“逾期大于90天/不良贷款”指标先降后升,与国有银行仍存明显差距,且内部差异化显著,头部股份制银行风控水平已开始向国有银行看齐。上市城商与农商银行“逾期大于90天/不良贷款”指标近年来处于上行趋势,其中城商银行去年半年度上行最为明显,样本城商与农商银行中有7家银行“逾期大于90天/不良贷款”指标超过100%,其中东北地区一家城商银行比例约为387.67%,资产风险暴露不充分、不良贷款指标或在以前年度存在较大失真问题。惠誉博华认为,2019年部分地方监管部门鼓励有条件的银行将逾期超过60天的贷款纳入不良贷款,相关银行逾期贷款向不良资产的转化在持续上升,《办法》强化的逾期天数刚性标准对部分中小银行的冲击较大,短期内不良资产暴露或将持续增加,但从长期来看,此举有利于做实银行业资产质量,银行业经营更为稳健。
 

已减值贷款与不良贷款存在剪刀差,减值贷款纳入不良对头部银行资产质量冲击较为有限


《办法》要求,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资产须归为次级类,目前不同银行间已减值贷款与不良贷款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部分商业银行存在已减值贷款未纳入不良贷款的现象,且不同银行间差距很大。2022年中报披露的数据显示,国有银行已基本实现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贷款作为不良贷款的认定,其中个别银行不良贷款规模已高于已发生减值贷款规模,体现了国有银行一贯审慎的风控水平。
股份制银行内部分化较为明显,惠誉博华测试了在静态条件下,若减值贷款一次性纳入不良对国有银行和部分股份制银行造成的影响。测试结果显示,绝大多数银行不良贷款率上升较为有限,拨备覆盖率也未下降至100%以下的最低安全范围。
惠誉博华认为,已减值贷款纳入不良对头部商业银行冲击相对较低,过渡期内商业银行可以采取多种手段加大对于已减值债权的化解力度,且接近3年的过渡期也给予银行充分的时间进行消化存量已减值贷款,以降低对单一年度资产质量大幅波动的影响。
 

惠誉博华在全球范围内选取20家资产规模在1万亿美元以上的境外银行,与境内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在拨备覆盖率和“不良/已减值贷款率”进行对比。截至2021年底,绝大多数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拨备覆盖率远高于样本平均水平,这主要由于银保监会对国内银行的最低拨备覆盖率要求维持在120-150%的较高水平。
国际上不同司法管辖区对于拨备覆盖率要求参差不齐,经过巴塞尔委员会的调研并披露,调研中10个司法管辖区的银行被要求对问题贷款计提拨备,这些地区最低“拨备或准备金”覆盖要求从10%到100%不等,有些国家则并没有将拨备覆盖率作为监管指标,只是作为监测指标。我们将中国国有大行和股份制银行与国际上不同地区知名商业银行(多数是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进行对比,发现中国两类商业银行平均拨备水平明显高于国际银行。尽管近年来中国监管对于中小银行拨备覆要求已有所下降,但仍明显严于绝大多数其他地区。
惠誉博华认为,随着《办法》与国际资产分类标准的进一步接轨,对已减值贷款须纳入不良要求的落地,中国商业银行隐性风险资产有望加速暴露,资产质量表现与国际银行的可比性进一步提高。另外考虑到中国影子银行业务规模已经大幅下降,以大行为主的中国商业银行资产质量信息披露已较为审慎,加之此次新规对于表外业务信用风险亦作出类同于表内资产的规定,我们认为中国商业银行拨备覆盖率监管要求和平均拨备水平相比国际水平仍有一定下降空间。对于目前已经计提充裕拨备的商业银行而言,降低拨备覆盖率指标能够降低减值消耗,加强银行利润的实现,同时亦可补充资本,并促进商业银行提升信贷空间和贷款让利空间,以进一步提高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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